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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管理办法公布后原有的保藏机构应如何执行?(微生物 菌/毒种实验室保留资质法规)

导语:新管理办法公布后原有的保藏机构应如何执行?属于微生物下的菌/毒种实验室保留资质法规分支内容。本篇围绕微生物 新管理办法公布后原有的保藏机构应如何执行?主题,主要讲述菌(毒)种保藏中心等方面医学知识。

答:按新管理办法附则第二十九条提示:原有的有关保藏机构依照本管理办法重新申请。